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昨日晚间向媒体提供了其《关于科学设定与实施国家十三五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
王毅认为,应在十三五规划中纳入强制性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以保障碳排放峰值目标的实现,并为未来节能减排最关键的十五年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低碳发展政策路线图。
在这份建议中,王毅认为,以往将碳强度指标分配给省、市等地方政府,而实际排放源是企业。省、市等地方政府如何管理企业履行碳排放控制目标缺少制度基础,客观上存在排放主体与责任主体错配的问题。
他特别称:“在某些生态脆弱限制发展的地区和有淘汰落后产能需求的地区,即使碳强度有很大的下降空间,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也应该严格控制。”
这意味着某些自认为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发展仍需严加控制。
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是实现“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且努力早日达峰”的必然要求。虽然中国只承诺了峰值年份目标并未明确峰值总量,然而为实现此目标,未来的能源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趋势已经大体划定。
王毅说,设定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能协调已有的能源、环境等约束性指标。
碳总量是涵盖经济、能源、环境全面发展状况的综合性指标,可以反映目前节能、减排、清洁能源,以及经济发展模式综合转型等各种因素和要求;总量目标能够和环境承载力、碳排放峰值等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约束条件建立直接联系;碳总量约束还能避免单纯使用能源总量约束带来的潜在经济发展限制,为发展清洁能源留出创新空间。
王毅说,中国十三五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量化已经有比较充分的依据。结合经济发展目标,以及逐步强化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可以确定一个碳排放总量的范围。
他解释说,十三五规划已经在酝酿的各种环境能源约束目标实际上形成了一个隐形的碳总量约束。这些目标包括:2020年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5%,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达到20%;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等。
此外,2015年年底即将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有望达成一个各国间有约束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这个目标是基于目前气候变化科学研究以及政治协商的结果,需要满足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报告中建议的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回到2010年水平的要求。
王毅说,基于上述依据的诸多研究表明,中国2030年的能源相关碳排放达到峰值时总量在110亿吨左右。其中,根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研究课题组的模型模拟情景,可以推算出十三五末2020年的碳排放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在105亿吨左右。
“因此,我们建议十三五能源相关碳排放总量设定以此为参考。”王毅说。他同时表示,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分解应结合地区和行业发展特点,与强度目标形成双管双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2020年达到峰值。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